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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根据城建档案馆的图纸,康桥蓝湾小区S-6的一部为社区用房。 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确该部分建筑到底是怎么规划的。 | |
| 1楼#发布于:2024-03-01 16:29 帖内置顶  –    –  2024-03-01 16:30 
					xiaobin4333”网友: 您好!您网上关于“明确康桥蓝湾小区S-6栋如何规划”问题的留言收悉,经核实,回复如下: 康桥蓝湾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由原规划局于2007年5月审批,审批的总平面方案中, S-6 栋部分区域功能标示为社区服务中心,建筑整体类别明确为商业办公。 我市于2011年10月10日出台了《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》,对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和设施进行了规定,包括物业服务用房、业主活动用房等。康桥蓝湾小区在2007年进行规划审批时,其S-6 栋建筑不属于配套公共用房。 | |
| 3楼#发布于:2024-02-28 22:49   | |
| 4楼#发布于:2024-03-01 16:29 
					xiaobin4333”网友: 您好!您网上关于“明确康桥蓝湾小区S-6栋如何规划”问题的留言收悉,经核实,回复如下: 康桥蓝湾小区规划设计方案由原规划局于2007年5月审批,审批的总平面方案中, S-6 栋部分区域功能标示为社区服务中心,建筑整体类别明确为商业办公。 我市于2011年10月10日出台了《常德市城区住宅建设项目配套公共用房和设施建设管理规定》,对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用房和设施进行了规定,包括物业服务用房、业主活动用房等。康桥蓝湾小区在2007年进行规划审批时,其S-6 栋建筑不属于配套公共用房。 | |
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
					 
				 
				
				
				
			



 
					 
				
 
					 
				
